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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集团合伙人、副总裁俞思瑛
来源: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 发布时间:2019-12-05 17:25:41

  很高兴今天能代表阿里巴巴集团在这里表达我们对数据平台治理的一些意见。下面开始我的介绍:

  我们今天正在面临着向数字市场的重要转型。数字市场的基本特征是实现组织在线、产品在线、服务在线、协作在线、资源共享和决策智能。在此基础上,我们构建了数字化生态,包括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和区块链,形成了我们对数字市场的综合治理。在数字市场下,什么是平台?平台是一个能同时连接生产和销售、线上和线下、实物与信息的供给者和消费者的供应链。同时,平台的形式也在发生变化。2G时代的平台形式是网站,属于狭义平台;到了3G时代,应用是服务载体;而我们现在看到的小程序,则是4G时代的产物;进入5G,区块链就形成未来信息枢纽的基础设施,而不同的信息基础设施,会呈现不同平台的业态形式。区块链最早的萌芽取决于内部的联盟,而司法链的1.0版即互联网法院解决了证据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其后的2.0版、3.0版则分别实现了全国法院的连接,全球实现了10万区块链。

  接下来,我想快速讲三个小故事,看看整个互联网社会的法治。首先是安利的案件,针对售假网店,我们根据网上留下的信息报案并开展调查,三方面数据融合,通过几个月的时间,确定自然人、犯罪网络的挖掘、源头的追踪、证据的执法联动,最后查出售假线上营业额60万元人民币,线下1200万元人民币,涉及窝点22处。

  第二个是“拖把”案件,该商户在“双十一”前是销售量最大的卖家,他投诉的对象是销量最大的店铺,双方都提供了分别能证明自己不侵权的证明,同时又有十万消费者正处于交易过程中,还有退换货的问题。这个案例说明,网上是一个特别复杂的生态,平台在这中间需要起到综合平衡作用,并不仅仅只是依据通知删除就能维护好各方的利益。

  第三个案例是果小云案件,背后是一个卖家,他在一个晚上被人拍下几万单货,但发不了货,涉及金额七百万元人民币。我们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了这些网上故意拍下的订单,这个本来一度关门的店再次上线。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平台法律规则和技术的复杂性,我们需要更有包容度和温度的方法,来看待网上发生的看似侵权的行为。

  通过这些年的网络治理,我们的反思是:数字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但也面临着最大的挑战,而每一个个案背后都是特别复杂的生态和体系。我们不仅要妥善处理个案,也要允许犯错,包容错误,要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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