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论坛议题 > 数字经济下的产权保护
萨尔瓦多共和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刑事庭庭长多丽丝·鲁斯·里瓦斯·加林多
来源: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 发布时间:2019-12-05 15:36:39

  我们相信新型科学技术毫无疑问可以进一步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和公共服务。许多公共服务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以及更好地让人民使用更便捷的设备。然而在网络环境下,我们面临着许多新挑战。比如在法治领域,我们虽然已经取得了许多科技进步,但是对人权的保护仍然需要遵循基本的法治精神。

  目前,在网络交流已经远远超出技术的范畴。我们相信,妥善运用网络技术会激发创意,并成为保障人权的良好平台。由于数字经济导致的数字差异,有些人可能因为贫困而无法接触到现代网络设备和先进技术,没有办法享受到现代科技带来的法治便捷。因此,我们既要有充分保障人的基本人权,也要充分保护人们免受网络犯罪的侵害,特别是免受有组织网络犯罪的侵害。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提高人们的网络知识水平,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国家司法水平。另一方面,有的国家如萨尔瓦多属于发展中国家,并没有积累充足的经验。因此,我们需要更新这方面的知识、更多的国际交流。正因如此,我们看到互联网在司法领域有着更好的应用前景。此外,我们还应当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让公众对司法有更多的信任。所以,我们要认真考虑怎样减少网络空间的犯罪,更好地运用科技手段来减少社会治理的成本。这既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也是我想向诸位提出进行开放讨论的问题。

  在这方面我有一些建议:首先,我们必须坚持保护人权,特别是要考虑在数字时代如何用更合理的方式保护人权。我们的司法框架还需要进一步适应现代科技的发展和现代国际的发展,所以在某些关键领域还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另外,我们也要充分考虑怎么样在司法过程中尊重人的尊严,加强各方面合作,以确保对公众和社区的服务都接入数字化网络。我们应当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实现同世界各国的充分交流。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总机:67550114 举报电话:67556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