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例
上海法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12-04 11:00:49

  【典型意义】

  随着互联网终端的应用普及,因个人信息泄露或商家过度推广导致垃圾短信、骚扰电话事件频发,公众对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生活安宁的要求日渐强烈。本案明确手机安全软件向用户客观展示不特定多数人对来电号码的评价、标注,不构成名誉权侵权或帮助侵权,对有效治理通讯骚扰、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和生活安宁具有积极意义。

  【基本案情】

  上海法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率公司)于 2014 年 3 月成立,主要依靠庞大的呼叫系统开展法律咨询业务。360 手机卫士系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旗下运营的免费软件,其中的云标记功能可以对陌生来电进行标记分类。之后,法率公司发现其咨询号码被 360 手机卫士标记为骚扰电话,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奇虎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裁判】

  法院在本案中查明,被告奇虎公司开发的手机安全软件允许用户通过软件的云标记功能对陌生来电进行分类标记,当标记达到一定数量后,在接听界面向其他用户展示,协助用户拦截骚扰电话。法院认定,网络评价已成为公众日常表达的一部分,人们的行动和决策常常借助于公众评价,其中表达为负面性词汇的评价,除非严重不实并造成损害或者出于欺诈,否则不构成名誉侵权 ;被告奇虎公司出于满足用户需求目的,如实予以展示用户对原告法率公司来电的评价标注行为,亦不构成帮助侵权。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法率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法率公司不服,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书二维码】

责任编辑: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总机:67550114 举报电话:67556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3036号